瘦肉精真的解禁了!衛生署昨天表示,將修正瘦肉精殘留標準,原本一律不得檢出之瘦肉精成分Ractopamine(俗稱培林)及Clenbuterol將重訂安全且合理殘留量。農委會也表示,「瘦肉精」不再列禁藥,且「所有動物」都可使用。

對於瘦肉精開放政策急轉彎,衛生署與農委會官員都聲稱,「沒有感受到壓力」。

不再列禁藥 預告合法殘留量

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鄭慧文表示,為解決國內、外肉品相繼檢出瘦肉精的爭議,連續幾周衛生署與農委會不斷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跨部會會議,上周五會議中,終於達成解除瘦肉精為禁藥並重訂殘留標準的共識。昨日先提出上述預告。

衛生署昨天表示,我國將允許豬、牛肉品培林殘留含量分別是肌肉、脂肪部分一○ppb、肝臟四○ppb、腎臟九○ppb,其他豬、牛可食用部位不得檢出。

實驗證明代謝速度較慢之瘦肉精另一成分Clenbuterol則允許牛與馬之肌肉、脂肪殘留○.二ppb;牛、馬肝臟及腎臟殘留○.六ppb,牛乳○.○五ppb,豬肉無論進口、國產均不得檢出。

鄭慧文強調,上述殘留量標準主要比照全世界允許瘦肉精殘留之廿四個國家中,標準最嚴格的日本所訂。日本允許豬、牛的肌肉、脂肪、肝、腎以外可食部位瘦肉精殘留量四○ppb,就此部份,我國標準訂比日本嚴。

開放用藥標準 否認美方施壓

外界質疑我國是受到美國的壓力才「犧牲國人健康」,宣布解除瘦肉精為禁藥。鄭慧文說,於訂定合理且安全的動物用藥標準,原本就是我方該做的事。衛生署的開放標準絕對顧及國人食品安全與健康。若各界對上述開放殘留量草案有疑義,歡迎於八月廿一日前向該署提出。

農委會防檢局長宋華聰表示,解禁是「依據」衛生署建議「瘦肉精吃了沒問題」,防檢局才擬解禁瘦肉精。去年十月因衛生署沒有表達意見,防檢局當時才公告瘦肉精列為禁藥;既然衛生署現在說瘦肉精吃下肚「沒有問題」,防檢局也沒有必要列為禁藥。

宋華聰說,食品衛生是衛生署權責,防檢局「不能質疑衛生署的專業判斷」。他否認美國方面有壓力,「沒有人向防檢局施壓」。

==Reference==
2007.8.15    中時電子報

==My Opinion==
嗯~
真的可以吃嗎?!
現在政府機關這樣的作法,
真令人不放心~
也沒信心啊!
自己的健康還是要靠自己把關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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