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以為只有太臭會被開單罰款。日前有一樓住家堆了一堆髒衣服沒洗,被四樓鄰居檢舉太臭,另有一家麵包店也被檢舉整天香氣四溢,被地方環保局罰了十萬元,後者不服正向環保署申訴中。

這家位於中南部的麵包店,開在住商混合區,附近有許多住家,原以為烤麵包很香,會吸引鄰居購買,沒想到反而遭居民投訴。環保局到場採樣後,檢測結果證實麵包店的味道超過管制標準,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卅一條規定開罰十萬元。該條規定,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,餐飲業從事烹飪,不得有散布油煙或惡臭的空氣汙染行為。

這家麵包店不甘被罰,向環保署訴願會提起訴願,質疑環保局的採樣方式有問題,全案還在審查中。

環保署表示,每個人對味道的感覺不同,臭豆腐有人覺得香、香水也有人覺得臭,「一家烤肉已不再萬家香」,過去慣用所謂的「惡臭」已不適用,決定修改為「異味」較為貼切。

環保署統計,異味陳情事件愈來愈多,去年陳情案件四萬件,一半都是投訴周圍有受不了的「異味」。環保署分析,惡臭陳情地點多數在住商混合區、工業用地、或農業用地。

許多民眾受街坊鄰居的異味所苦,但能解決的卻少之又少,原因是過去管制方式太寬鬆,十多年未曾修正。環保署昨天起加嚴管制。臭味採樣後由專業受過訓練的聞臭師檢測,過去最高超過五萬個單位才會被罰,加嚴後不得超過四千個單位。

依空汙法規定,違反第卅一條,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;違反者為工商廠、場,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
==Reference==
2007.9.12    聯合新聞網


==My Opinion==
挖咧~
這也太扯了!
麵包太香?!
是有沒有搞錯?!
難道要是臭的才好吃?
這年頭人都瘋了~
我看這一定是結仇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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