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千變3萬 原來電表員抄錯

電表「抄」收員,竟變成電表「超」收員!桃園縣王姓住戶原本每月平均只繳交2、3000元電費,這個月卻收到3萬6669元的電費單據,經詢問
台電公司才發現,原來是電表抄收員把用電度數抄錯了,以致「超」收電費,嚇得住戶直呼政府「搶錢」。

台電:和去年同期比一比

台電人員也不諱言說,類似個案也曾發生過,但個案不多,金額也沒有像這次由從數千元暴增到數萬元這麼「離譜」現象。

台電建議,消費者要保障個人權益最佳方式就是,收到電費單據除記得要保留半年以上外,還要記得比對和去年同期抄收度數有無差距太多?一察覺有異,應記得立即撥打「1911」給台電客服單位查詢

「哇塞,這個月電費竟然三萬多元,24小時開冷氣也不用這麼高…」。居住桃園縣王姓住戶,日前收到11月份電費單據,打開單據一看,應繳費用竟然高達「36669」元,和平常應繳費用 2000多元差距簡直天壤之別。

王姓住戶向縣議員黃婉如投訴指出,長年來繳交電費都是2、3000元,就算夏天「全天」開啟冷氣,繳交費用也才 7000多元,又沒開店營業,電費怎高達3萬多元?

民代:政府機關搶錢嗎?

黃婉如表示,類似個案以往大都是線路遭「竊電」導致,這次個案就真的離譜。王姓住戶去年同期所收到電費單據度數也才1000多度,這次所抄收度數在單據上清楚記載竟然10000多度,非常明顯就可看出有問題。

黃婉如說,王姓住戶的電費是因高得離譜才察覺到,萬一台電公司每個月多「超」收住戶個幾百度,住戶根本就難以察覺,那就真的是政府機關在「搶錢」了。

==Reference==
2007.11.13    聯合新聞網

==My Opinion==
哇~我還要自己記得去年同期的電費?!
那我可以自己收電費嗎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一個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