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王姓婦人到麥當勞忠孝店用餐時手提包遭竊,她要求店方同意轉錄監視帶供她報案,店長卻要求支付一千九百元轉拷費用;王婦不滿向本報投訴,麥當勞總公司昨天獲悉立即向王婦道歉並退錢。

她投訴時說,她到麥當勞消費,出事後店家不但不協助,還把監視畫面當成商品販賣,簡直是二次傷害。

北市大安分局表示,監視錄影帶成本不高,警方基於辦案需要,常向金融機構、超商、里鄰辦公室等調閱、拷貝監視錄影帶,都不必花錢,本案顧客是在麥當勞失竊財物,向店方調閱錄影帶去報案,是在幫店方清除不法之徒,竟然還要收費,「很不應該」。

王姓婦人說,上月十五日下午四點多,她帶五歲女兒到麥當勞忠孝店用餐,她將手提包放在身旁的座椅上,不久感覺手臂被撞了一下,還聽到一名女學生向同伴大喊「我好了喔!」接著兩名女學生飛奔下樓,此時她發現手提包不翼而飛,立即向櫃檯人員反映。

童姓女店長同意讓她觀看店裡的監視畫面,清楚看到女學生提著手提包下樓的影像;王姓婦人詢問可否轉錄監視畫面讓她報案,童姓店長表示這類竊案店裡經常發生,轉錄畫面每小時費用是七百元,還要收五百元的工程人員交通費。

由於童姓店長表示再晚影像就會消磁,王姓婦人說,被偷的手提包中有存摺、印鑑、信用卡及身分證等重要物品,她勉強同意花一千九百元買二個小時的監視畫面。

記者接獲王婦投訴後,先向麥當勞忠孝店尤副理查證,他表示,轉錄影像必須由監視器公司派遣工程人員操作,依規定費用由消費者支付。

不過,麥當勞總公司昨天獲悉後說,如因辦案需要,店方不應向消費者收費,尤副理及童姓店長沒有呈報王姓婦人失竊、調閱監視器轉錄畫面經過,公司將會對員工加強督導與顧客溝通及服務處理態度;對於王婦在店內遭竊感到遺憾,店方會吸收這筆轉錄費用。

麥當勞忠孝店童姓店長昨天傍晚也親自向王婦致歉,並退還一千九百元,王婦也對麥當勞勇於認錯並承擔責任予以肯定。

警方說,民眾如遇案件需調閱錄影帶,可先向警方報案,如有偵辦需要,警方會出具公文調閱,無須自掏腰包。

==Reference==
2008.2.5    聯合新聞網


==My Opinion==
收費?!真扯~
這種態度難怪店長說這種事在那常發生,
我看店長是共犯吧?!(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
還I like it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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