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會今日委員會議討論通過,同意新光銀行向越南申請於胡志明市設立越南代表人辦事處,金管會表示,新光銀行目前並無海外分行,本次選擇在越南胡志明市設立代表人辦事處,是考量目前75%以上台商,均集中於胡志明市及週邊城市,除可就近進行商情資料收集、提供台商諮詢服務外,也有助於新光銀掌握越南地區台商的發展動向。
根據金管會統計,目前本國銀行在越南設立據點者,分行計有7家(河內1家、胡志明市5家、茱萊1家),代表人辦事處計有10家(河內4家、胡志明市5家、同奈1家)、子銀行計有1家。
==Reference==
2007.2.1 東森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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