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保投資型保單之前,應該注意四大投資風險。一是投資風險由要保人自行承擔,其次是先考慮未來費用負擔後,再決定繳付的保險費,第三是如果選擇連結連動債必須持有至到期日,才能享有發行或保證機構提供的保證,第四是投保的投資型保單若連結連動債,應隨時注意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的信用評等。
投資型保單的一特色是「盈虧自負」,因此投保風險得由保戶自行承擔。發行機構以往的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的投資收益,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,保險公司不負投資盈虧責任,建議民眾在投保投資型保單前,一定要充分了解商品內容。
投資型保險商品變化多端,其中投資標的、投資收益計算、繳費方法、保單帳戶價值等,都會因商品設計而有很大之差異,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「商品說明書」,並對投資工具內容與風險多做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