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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消保會昨天公佈桶裝瓦斯查核結果,全國抽查三百六十七家瓦斯行、發現填裝量偷斤減兩的不合格比率達六成六。另查核七十八家分裝場,不合格比例約近四成

消保會指出,本年度第一次查核於去年五、六月間執行;十、十一月時再進行第二次查核,抽查三百一十三家瓦斯行、共一千八百九十三桶瓦斯,仍發現六百二十二桶填裝量不足,比例約達三成三。分裝場方面,則再查五十三家、四百廿五桶瓦斯,發現六十八桶重量不合格,比例為一成六。

消保會表示,桶裝瓦斯在灌氣時會有餘氣噴出,所以允許灌氣公差是應填裝量的一%,這次在台中市查核多家瓦斯行瓦斯桶發現,業者不僅沒有短少填裝,還超過應填裝量。

但在台北縣發現有的瓦斯行短少氣量甚至達一點八、一點九公斤,以目前北縣二十公斤裝瓦斯約七百五十元計算,等於每桶佔了消費者六、七十元便宜。其中,三重市力代煤氣抽查十桶都不合格,短少零點三二到一點九二公斤;
板橋市豫豐煤氣行抽查十桶都不足量,短少一點三到一點八二公斤;新莊市大新莊公司抽查十桶也都不足量,短少零點八八到一點二公斤。

業者:問題在分裝場

業者回應說,問題是出在上游的瓦斯分裝場,有關單位根本找錯對象抽檢。

消保會表示,將請
經濟部加強例行查核,為消費者把關,若經勸導還不改善、再發現填裝重量不合格,依「消費者保護法」可處六萬元到一百五十萬元罰鍰。

此外,消保會指出,本次查核瓦斯鋼瓶安全部分,共抽查五萬二千四百一十二個鋼瓶,查獲六十三個逾期未檢驗的鋼瓶,比例為零點一二%,比起九十四年查到零點六五%的不合格率,已有改善,也未發現鋼瓶瓶身過薄、或填裝異物的情況。

==Reference==
2008.1.29    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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