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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討BLOG的消費行為,比較特殊的地方是,消費的人(即看的人)常常也是製造(生產部落格)的人,這種現象,在消費行為與經濟理論上頗特殊,因為在調查所顯示的數據上,不管如何調查,它的能量(或者族群)都頗固定,根據東方線上2007年版E-ICP消費者行銷資料庫的調查,「最近一個月最常從事的網路活動」,複選五項,有12.6%的人會去經營「個人網頁」,可是另外的調查也差不多,「最近一個月較常瀏覽的內容網路類型」,同樣複選五項,會surf到部落格看部落格的網友也是差不多的10.6%,可是前面明顯是「製造者」,後面明顯是「消費者」。
 
這顯示參與BLOG這種活動的,在網路世界裡,比較是特定的一群人,他們既消費也參與,因為一般製造或經營個人網頁比純觀賞部落格,難度或條件差很多,可是瀏覽部落格的網友卻沒有特別的高,再舉一個數據,「最近一個月較常瀏覽網站」,也同樣複選五項,「無名小站」也落在10.4%,所以更強化了這種假設。進一步,我拿上述的第二個數字來分析性別與年齡層,即消費者的10.6%,在13-19歲的青少年中,女性21.5%明顯高於男性14.4%,這種現象在其他年齡層就消失了,其他年齡層的男女比較平均,20-29歲約莫在12%左右,30-39歲降到7%左右,40-49歲約4.5%,50-59歲還有3.2%,顯示中高年齡層,還是有人對此有興趣,更加深這種活動的「小眾性」,它受到特地一群人的喜愛,有人就是喜歡把相片po到網路上,就是會想抒發個人想法,但並不是普遍現象。因為嚴格來說,年輕的使用者太低,他們一般都是網路的先期使用者,他們的比例,以目前來看不算高,就連青少年也才兩成左右,沒想到也是很強的20-29歲使用者一樣很低,這頗出乎意料之外,因為照理說,應是年輕人偏高,而年長者偏低,才是有前景的網路活動,可是部落格的分佈不是如此,許多份額都被年長者佔去了。
 
BLOG跟以前筆者所假設的一樣(去年八月寫「部落格--你有什麼可以跟人家share?人家又為什麼要跟你share?」一篇),它還是有「持久性」與「差異性」的問題的,就是如何假定部落格經營者能持久經營?以及「如何」持久經營?而分享他人與自己的部落格,差異性又在哪裡?沒有特殊性或特殊性太少的活動,又如何能維持市場本身?

==Reference==
2007.8.30    東方線上  文/林正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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