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多數人聊到保險時,最愛談的話題不脫「哪家保險公司理賠最大方、最容易」,尤其講到醫療險理賠金額時,誰領得少、誰又領得多,只見領得多的人喜形於色,領得少的人「鬱卒」不已。但是你知道即使保同一家保險公司的保單,生同樣的病,申請理賠時,保險金也可能差距十幾萬元嗎?

舉例來說,王太太及吳小姐是同房的病人,先前都因為乳癌手術住院五日,住院期間都花費病房費2,800元及住院醫療雜費1萬2,200元;出院後,在複診時恰好又相遇,倆人就聊起了申請保險理賠的話題。

吳小姐聽到王太太申請到16萬2,500元保險時,想起自己有一張已經投保了很多年的保險,而且跟王太太投保同一家英國保險公司,心想應該也可以申請到相近的金額,決定趕快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,最後卻只拿到5,000元的理賠給付。

吳小姐覺得很納悶「平平是投保同一家保險公司,怎麼理賠金額差了十幾萬元,根本不夠支付醫療開銷。」向保險公司業務員請教之後,才知道雖然因為相同疾病住院,花費相同的費用,但因為投保內容的差異,可能拿到理賠金就相差甚遠。

透過這次的理賠申請,吳小姐才知道自己購買的定額型商品,不能依實際花費的醫療費用給付理賠,加上保額也不高,致使所獲得的保險理賠只能填補部分的醫療費用,無法提供足夠的保障。

反觀王太太可以領到16萬多元的保險金,除了醫療險保額高,再加上她又買了一張防癌險,兩者保單同時申請,才能領到較多保險金,除補貼醫療費用外,也可以做為住院醫療期間請假沒上班的薪資補貼。

很多人跟吳小姐一樣,認為有保險就好,買了保險之後就將保單束之高閣,不僅不了解自己買了哪種保單,即便知道自己買了醫療險,也不清楚那張保單的理賠範圍,並未隨著自身的狀況再定期檢視投保內容,在保險事故發生後,才發現到保障不足,卻也面臨無法再增加保障的窘境。

保險本意為風險管理,若是在事故發生後才發現保障不足,大多為時已晚;其實,除了投保時多花一些時間了解所投保商品的內容外,投保後也應定期檢視保單狀況,並評估投保的商品及額度是否可提供適當的保障,才能讓保險在需要的時候發揮最完整的功能

==Reference==
2008.1.10    經濟日報讀者俱樂部  文/蔡靜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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