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高資產人士來說,買保險,在節稅上最大的優勢,就是「遺產稅」的減免,但專家指出,用保險節遺產稅,其實還是有盲點,保單節稅的訣竅應在找到對的保單節稅,設計保險關係人時別弄錯,才能有節稅效果。
台灣社會正呈M型走勢,有錢人越來越有錢。依財政部規定,目前遺產免稅額是779萬元、配偶扣除額是445萬、父母扣除額111萬、子女扣除額是45萬元,扣除後財產總額若超過1425萬元,才有課遺產稅的問題。
遠東銀行財稅顧問戴素雲指出,用保險,節遺產稅第一個問題在,到底用什麼保單節稅,才不會被國稅局挑出毛病。
保單節稅 兩法不同
人身保險有四種,包括「人壽保險、健康險、意外險、年金」。但戴素雲指出,「遺贈稅法」和「保險法」,對哪些保單可節遺產稅規定,明顯不一樣。
在遺贈稅法中,相關條文規定不計入遺產總額的保險只限「人壽保險」,即所謂的傳統壽險,包括「終身壽險、定期壽險」保單,還有「萬能壽險」等。
但保險法規定,保單只要指定受益人,該保單的保險金額給付,就不算遺產,但並沒有列舉「哪些險種」給付金額,不用計入被保險人的遺產。
戴素雲說,由於保險法規定,不計入遺產稅的保險給付範圍,明顯「大於」遺贈稅法,也造成長年爭議,因為國稅局多會用遺贈稅法來認定,而且,在實務上,國稅局以此規定要求補稅的例子,還不少。
傳統壽險 問題最少
雖然很多保險業務人員多會告訴客戶,買壽險、年金等產品,節遺產稅都沒問題。但戴素雲表示,在實務上做遺產稅規畫時,為避免爭議,還是建議以傳統壽險為主。
至於帳戶型醫療險、意外險,雖然理賠金也會指定受益人,依照保險法好像都可以免稅。但戴素雲指出,這兩種保險,前者壽險保額相當有限,而意外險,僅理賠意外身故,若當事人非意外身故,也拿不到理賠金,發揮不了節稅效果。
==Reference==
2007.11.13 a Friend's Email
- Nov 13 Tue 2007 12:00
用保險節遺產稅?當心盲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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