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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技術學院一名鄭姓學生,日前向國泰世華銀行貸款10萬元,但他正常繳款,卻被銀行認定2次遲繳利息,列為信用不良客戶;學生母親不甘心兒子蒙冤,告上法院,法官認為銀行催繳通知過程有瑕疵,判決學生勝訴,可獲得精神賠償60萬。

靠著這本六法全書,和網路上下載的法源資料,60歲的鄭媽媽,靠自己的力量,為兒子打贏官司,這股毅力,全來自對銀行的不滿。

台中技術學院就讀的鄭同學,2年前向國泰世華銀行申辦青年貸款10萬元,但有2個月遲繳利息,卻也沒收到任何通知,但接下來,他的戶頭被凍結,被列為信用不良的賴帳戶,引發家屬不滿,協調破裂,告上法院。

到底誰有理?法官認為,銀行電話催繳沒找到人,寄通知書也無法舉證對方能收到,過程有瑕疵,判賠60萬精神撫慰金,創下司法首例。

比出勝利手勢,勝訴的鄭同學說,銀行太老大心態,但從此他會更注意繳款時間,畢竟信用受損,得不償失。

==Reference==
2007.3.27    TVBS

==My Opinion==
銀行的老大心態真的很要不得!
終於蝦米戰勝大鯨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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