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完農曆年,又到了換工作的高峰期,根據統計有超過5成的上班族年後確定換工作,也有3成多的民眾不排斥年後轉換工作。瑞X人壽昨天提醒轉換職場跑道的上班族,在拓展新工作規劃時,除了換心情,也應重新檢視保單內容,適時調整補強,以加強個人職場上的保障。
國人轉換工作可能會增加或減少個人職業的危險性,因此,被保險人轉換工作後,需告知保險公司職業上的變更,例如原本從事內勤行政工作,今年轉換為「衝業務」的外勤工作時,由於外出機會增加,發生意外的風險機會提高,因此,需要更重視意外險的保障。
一般來說,如果工作的危險性減少了,原先投保的意外險保費會減少,但若新工作危險性增加,但因為想省一點錢,而未告知保險公司時,未來很可能會面臨打折理賠,或新工作的危險性超過保險公司所能承保的範圍,則保戶將無法獲得理賠,只能拿回原先所繳交的保費。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也減少理賠時的爭議,建議保戶在轉換工作後,應主動通知保險公司。
保戶變更工作可分為3種類型,第一種是工作危險性增加;第二種是工作危險性減少;第三種則是兼職行為。以第一種工作危險性增加為例,假設原為職業等級1級的內勤人員,轉業成為職業等級2級的外勤業務員,除了需通知保險公司變更職業之外,由於工作變危險了,意外險的保費也將略為增加。
以第二種工作危險性減少為例,假設原為職業等級6的空服人員,轉換為職業等級1的地勤人員,因危險性減少,故其投保的意外險保費將可獲得部份退費,可節省保費支出。
至於第三種兼差行為部份,包道霖表示,職業等級的核定是以被保人實際工作及工作中危險性較高者為依據,而非以職稱認定,因此,若有兼職行為則需以較危險的工作來計算意外險的保費。
==Reference==
2007.3.4 東森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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