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擁有信用卡、電子錢包、與悠遊卡交通票證等多功能的悠遊聯名卡,至八月底止已發出七十多萬張。但消基會八日指出,此卡不能選擇加值價格與方式,每次加值還要負擔三至七元的手續費;掛失時儲值金額也無法償還,對消費者並不公平。

消基會昨日指出聯名卡號稱結合信用卡、電子錢包與悠遊卡交通票證三大功能,但三者卻各自獨立,儲金並不能相互流通。消基會也點明聯名卡只能「強迫」自動加值,且一次金額就要五百元,消費者無法自行決定儲值金額。而當電子錢包內的餘額不足時,就會啟動自動加值機制補上五百元,而每次加值時還需付出三至七元的手續費,相當於一六%的年息,累積下來非常可觀。而當消費者不慎遺失聯名卡時,除要給銀行一千元的掛失費,在悠遊卡與電子錢包內的「現金」根本無法返還給消費者。

消費者若想調閱超過一個月的交易明細時,四家銀行都要收取一至兩百元手續費,讓銀行獲得大幅利潤。程仁宏說,消基會已決定要求台北智慧卡公司與台北市府提出改善措施,照顧消費者權益。

==Reference==
2007.11.09    時報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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